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灯油即将烧尽,东方露出了鱼肚白,
时间差不多了,
南云秋把时三抱起来放在土床上,然后把怀里的包袱掏出来,压在枕头底下。
灯灭了,
他掩上了草门。
回到家里,他小憩片刻,然后起身烧了点粥喝,之后梳洗干净,又换了身新衣服,
那是幼蓉买给他过年时才穿的。
独自在院中低头徘徊,忽又抬头仰望苍穹,
天地无语,没有给他任何回答,
只有晨风呜咽,
掠过他的脸庞。
他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,又在院子里徘徊几圈,仔细看看家里的一砖一瓦,一草一木,然后提上钢刀,锁上了院门。
走到外面,
又掏出那张字条看了看:
明日正午,京西妙峰山北山见她,记住,就你一个人来。
哼!
他鄙夷的将它随手扔掉,字条却随风起舞,
吹到了院子里头。
他转身看看没有幼蓉的屋子,这里已经不是家了,他却仍旧恋恋不舍,三步一回头,直到院子完全消失在视线中。
“王爷,那小子离开家门,直往城西而去。”
“不会吧,那家伙也太蠢了吧,难道他不知道那是天罗地网?”
南云秋出门的消息很快传到信王耳朵里。
他和阿忠商量第三部曲时,还担心南云秋不敢来。
傻子都知道,妙峰山北山地势险要,且荒僻无人,只要在周围设下埋伏,十个南云秋也难逃出生天。
况且,
北山下面有他的秘密基地,就是成百上千的官兵到了那里,也有去无回。
而且,
昨夜他们已经布置好了埋伏,就等鱼儿上钩。
“奴才以为他不是蠢,而是情!他为情所困,用情太深,为了救出那丫头片子,明知是险地,也要飞蛾扑火。”
“好一个痴情的愣子,
他毕竟太年轻,不知道自古以来成大事者,心中不能有情,不能有爱,只有目的,只有手段。
哼,本王还是高看了他。”
信王轻声自言自语,
既是藐视南云秋,却又夹杂了没来由的羡慕嫉妒。
他对女人从来没有用情,用爱,
他和每一个女人交往都是利益所需,包括王妃,包括爱妾,也包括皇后。
“那奴才现在就去准备,把那丫头装在马车里送往妙峰山。”
“等等!”
“王爷还有什么吩咐?”
信王泛起了淫邪的笑容,继而整张脸都扭曲变形,
龌龊道:
“你的三部曲还不够完美,我想四部曲更为合适。”
阿忠呆呆道:
“多出的是哪一部?”
“那蠢东西竟然甘为那丫头去死,说明在他心目中,她有多么珍贵,如果我把这份珍贵打碎,你想想,他死前会有多伤心,比他身败名裂还要来得痛快。”
阿忠翻翻白眼,
实在想不明白,
珍贵怎么能打碎?
“还不明白吗,就是剥光她的衣衫,把她摁在地上。
如果姓魏的知道,
他的女人被我……,
他的珍贵就碎了一地,会不会当场呕血而亡,
那还省得咱们动手了呢。”
“恐怕不好吧,那丫头浑身是伤,怕经受不住,奴才看还是算了吧。”
“你个老阉狗懂个屁,越是在血与肉之间,别有一番滋味。
我吃惯了燕鲍鱼翅,还没尝过野味呢。
头前带路,等会让你开开眼。”
主子的禽兽行径,
阿忠打心眼里不认可,觉得太荒唐。
哪怕是阴谋诡计,哪怕作恶多端,但也要在道上,
信王明显不在道上。
变态的心理和心思会扭曲性格,影响将来的大计。
但是老主子告诉他,要无条件服从信王。
地牢里,
幼蓉惊恐的问道:
“你要干什么?”
“还能干什么,本王解你的衣衫,就是想尝尝你的滋味,哎呀,还黏着血呢,真让人心疼。”
信王轻轻的解开她的衣扣,贪婪地窥探里面白里透红的风光。眼里喷出邪火,周身血液沸腾。
真是邪门了,
山野里的粗鄙女子,论身段,论肤色,丝毫不逊色于他的王妃美妾。
“禽兽,无耻,你放开我。”
“姓魏的能尝,本王为何尝不得?”
幼蓉拼命挣扎,惹恼了他,
恶贼一气之下猛然用力撕开衣衫,扯掉了尚未结痂的皮肉,然后捏住她的下巴,
颤颤巍巍道:
“你如果不反抗,乖乖的顺从,本王今天就让你见到他,否则就让他看到他的尸首,怎么样?”
“不要……”
幼蓉凄厉的叫喊,奋力挣扎,可很快改变了主意,慢慢停止了反抗。
如果用她的身体能换南云秋平安的活着,哪怕再见他一面,
她也愿意。
她是干净的,纯洁的,清白之身没有交给南云秋,却被这个畜生霸占,实在很委屈,很遗憾。
无声的泪水潸然流淌,
任凭畜生解开她的绳索,把她放在冰冷的地上,看着他褪去衣裤。
“心肝宝贝莫怕,本王懂得怜香惜玉,不会弄疼你的。”
信王禽兽不如,急不可耐,扑了上来。
幼蓉痛苦的闭上了眼睛。
他要好好折磨南云秋,哪怕用的是畜牲行径!
地牢外,
响起了脚步声。
“王爷在下面干什么?”
“回王妃,王爷在审问重要犯人,您不能进……”
“啪!”
响亮的耳光过后,王妃噔噔噔的闯了进来。
信王吓得灵魂出窍,刚刚碰到幼蓉的身子,赶紧提上衣裤,王妃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。
阿忠反应迅捷,
跨前几步将他俩隔开。
“什么犯人需要王爷亲自审问?”
王妃好奇的走上前,看见场面更加惊讶:
“为什么要让犯人躺着审问?哟,还是个姑娘,姿色不错的姑娘。”
再看信王窸窸窣窣在紧腰带,
顿时明白了。
“夫人这么快就回来啦,我还准备亲自去接呢。”
王妃奚落道:
“臣妾若是再晚一步回来,怎能看到王爷的好戏呢?
几日不见,王爷的品味越来越差,是不是只要是个女人,
您都有兴致?”
“夫人误会了,这个犯人极其重要,可死活就是不肯开口,我正准备给她上刑呢。”
信王讪讪说道,急忙给阿忠使眼色,将幼蓉扶起来继续绑着。
王妃憋了一肚子火,
刚才从下人口中得知,宝贝儿子还没回来,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,而信王却要给女犯人上肉刑,愤怒和鄙夷充斥全身。
“武儿呢?”
“夫人莫急,我已经安排人手,相信很快就有消息。”
“很快?都十多天了,武儿生死不明,你还有心情在这搞女人,狼心狗肺的东西!”
王妃不仅破口大骂,
还朝他脸上扇了一巴掌。
信王猝不及防,眼前直冒金星,王妃脾气确实火爆,但对他也仅限于动口,这回竟然当着旁人的面扇他嘴巴。
自己一家之主的面子,
还朝哪里搁?
再加上被王妃坏了好事,腹部火辣辣的憋得慌,反手以巴掌回敬,将王妃打翻在地。
阿忠想拦也没拦住,
这个时候得罪王妃,就是得罪了王妃背后的强大力量,绝对是愚不可及。
“熊豹,你敢打我,老娘跟你拼了!”
王妃爬起身,张牙舞爪冲信王的脸疯狂抓挠,看样子是要破他的相。
信王见阿忠拼命咳嗽示意,方才回过神。
雌老虎惹不起!
他慌忙绕圈子跑,
王妃穷追不舍,老鹰捉小鸡般撵过去,
边追边骂:
“当初你熊家低三下四把老娘娶过来,你爹都不敢动我一根手指头,今日不叫你尝尝老娘的厉害,老娘就不是西秦的公主!”
王妃的确很辣,对武帝竟然以你爹相称,
信王却不敢辩驳,懊悔自己捅了个马蜂窝。
刚才要是低头认错,忍下那个巴掌该有多好。
“王妃息怒,王妃息怒!”
阿忠犹豫半天,不得已挺身上前,横在二人中间,结果脸上被抓破一块皮,指甲嵌入肉里,还带出块肉。
阿忠舍肉饲虎,
终于掩护主子逃出了地牢。
“来呀,把这丫头带上马车,出发!”
阿忠吩咐家丁,准备亲自赶往妙峰山,王妃的怒火不能平息,不知道要折腾多久,信王肯定去不成了。
……
“魏大哥?魏大哥你在哪儿?我怎么找不到你?”
日上三竿,
时三从酒醉中醒来,口干欲裂,脑仁子生疼生疼,平生头回饮了那么多的酒,起来狂饮几大口冷水,又一屁股坐在床上。
昨夜他做了个奇怪的梦,
梦中,
他和南云秋爬山,爬到山顶时,南云秋突然不见踪影,他满山头的寻找,拼命的喊叫,却无人回答。
擦擦额头的汗,身上也湿漉漉的,宿醉犹在,
他又躺了下来。
忽然觉得,
枕头比往常高出一些,睡得很不舒服,便掀起枕头,蓦然发现下面有只牛皮信封,拎起来沉甸甸的,里面也鼓囊囊的。
什么东西,哪来的?
他从未见过,连忙拆开,看到里面装了十几根金条,还有张厚厚的纸头,很陈旧,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字,盖着印戳,
而金条下面,
还压了一张字条:
时三兄弟,我走了,或许永远也不会再回来。
我的房契留给你,你明天就搬到院子里住吧,或者卖掉它也可以,这笔钱应该能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。
不要再出去乞讨了,
我不愿你吃苦,往后多加珍重,照顾好自己,若有来生,咱们还做好兄弟。
对了,有件事我瞒你很久,实在对不住。
我不姓魏,我姓南!
“姓南?”
时三喃喃自语,瞬间明白了,
魏大哥就是云秋哥,
云秋哥就是魏大哥!
顿时,眼泪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下,哭得彻天的响。
难怪昨晚上魏大哥说,今天一觉醒来他就能见到云秋哥,
原来他自己就是!
灯油即将烧尽,东方露出了鱼肚白,
时间差不多了,
南云秋把时三抱起来放在土床上,然后把怀里的包袱掏出来,压在枕头底下。
灯灭了,
他掩上了草门。
回到家里,他小憩片刻,然后起身烧了点粥喝,之后梳洗干净,又换了身新衣服,
那是幼蓉买给他过年时才穿的。
独自在院中低头徘徊,忽又抬头仰望苍穹,
天地无语,没有给他任何回答,
只有晨风呜咽,
掠过他的脸庞。
他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,又在院子里徘徊几圈,仔细看看家里的一砖一瓦,一草一木,然后提上钢刀,锁上了院门。
走到外面,
又掏出那张字条看了看:
明日正午,京西妙峰山北山见她,记住,就你一个人来。
哼!
他鄙夷的将它随手扔掉,字条却随风起舞,
吹到了院子里头。
他转身看看没有幼蓉的屋子,这里已经不是家了,他却仍旧恋恋不舍,三步一回头,直到院子完全消失在视线中。
“王爷,那小子离开家门,直往城西而去。”
“不会吧,那家伙也太蠢了吧,难道他不知道那是天罗地网?”
南云秋出门的消息很快传到信王耳朵里。
他和阿忠商量第三部曲时,还担心南云秋不敢来。
傻子都知道,妙峰山北山地势险要,且荒僻无人,只要在周围设下埋伏,十个南云秋也难逃出生天。
况且,
北山下面有他的秘密基地,就是成百上千的官兵到了那里,也有去无回。
而且,
昨夜他们已经布置好了埋伏,就等鱼儿上钩。
“奴才以为他不是蠢,而是情!他为情所困,用情太深,为了救出那丫头片子,明知是险地,也要飞蛾扑火。”
“好一个痴情的愣子,
他毕竟太年轻,不知道自古以来成大事者,心中不能有情,不能有爱,只有目的,只有手段。
哼,本王还是高看了他。”
信王轻声自言自语,
既是藐视南云秋,却又夹杂了没来由的羡慕嫉妒。
他对女人从来没有用情,用爱,
他和每一个女人交往都是利益所需,包括王妃,包括爱妾,也包括皇后。
“那奴才现在就去准备,把那丫头装在马车里送往妙峰山。”
“等等!”
“王爷还有什么吩咐?”
信王泛起了淫邪的笑容,继而整张脸都扭曲变形,
龌龊道:
“你的三部曲还不够完美,我想四部曲更为合适。”
阿忠呆呆道:
“多出的是哪一部?”
“那蠢东西竟然甘为那丫头去死,说明在他心目中,她有多么珍贵,如果我把这份珍贵打碎,你想想,他死前会有多伤心,比他身败名裂还要来得痛快。”
阿忠翻翻白眼,
实在想不明白,
珍贵怎么能打碎?
“还不明白吗,就是剥光她的衣衫,把她摁在地上。
如果姓魏的知道,
他的女人被我……,
他的珍贵就碎了一地,会不会当场呕血而亡,
那还省得咱们动手了呢。”
“恐怕不好吧,那丫头浑身是伤,怕经受不住,奴才看还是算了吧。”
“你个老阉狗懂个屁,越是在血与肉之间,别有一番滋味。
我吃惯了燕鲍鱼翅,还没尝过野味呢。
头前带路,等会让你开开眼。”
主子的禽兽行径,
阿忠打心眼里不认可,觉得太荒唐。
哪怕是阴谋诡计,哪怕作恶多端,但也要在道上,
信王明显不在道上。
变态的心理和心思会扭曲性格,影响将来的大计。
但是老主子告诉他,要无条件服从信王。
地牢里,
幼蓉惊恐的问道:
“你要干什么?”
“还能干什么,本王解你的衣衫,就是想尝尝你的滋味,哎呀,还黏着血呢,真让人心疼。”
信王轻轻的解开她的衣扣,贪婪地窥探里面白里透红的风光。眼里喷出邪火,周身血液沸腾。
真是邪门了,
山野里的粗鄙女子,论身段,论肤色,丝毫不逊色于他的王妃美妾。
“禽兽,无耻,你放开我。”
“姓魏的能尝,本王为何尝不得?”
幼蓉拼命挣扎,惹恼了他,
恶贼一气之下猛然用力撕开衣衫,扯掉了尚未结痂的皮肉,然后捏住她的下巴,
颤颤巍巍道:
“你如果不反抗,乖乖的顺从,本王今天就让你见到他,否则就让他看到他的尸首,怎么样?”
“不要……”
幼蓉凄厉的叫喊,奋力挣扎,可很快改变了主意,慢慢停止了反抗。
如果用她的身体能换南云秋平安的活着,哪怕再见他一面,
她也愿意。
她是干净的,纯洁的,清白之身没有交给南云秋,却被这个畜生霸占,实在很委屈,很遗憾。
无声的泪水潸然流淌,
任凭畜生解开她的绳索,把她放在冰冷的地上,看着他褪去衣裤。
“心肝宝贝莫怕,本王懂得怜香惜玉,不会弄疼你的。”
信王禽兽不如,急不可耐,扑了上来。
幼蓉痛苦的闭上了眼睛。
他要好好折磨南云秋,哪怕用的是畜牲行径!
地牢外,
响起了脚步声。
“王爷在下面干什么?”
“回王妃,王爷在审问重要犯人,您不能进……”
“啪!”
响亮的耳光过后,王妃噔噔噔的闯了进来。
信王吓得灵魂出窍,刚刚碰到幼蓉的身子,赶紧提上衣裤,王妃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。
阿忠反应迅捷,
跨前几步将他俩隔开。
“什么犯人需要王爷亲自审问?”
王妃好奇的走上前,看见场面更加惊讶:
“为什么要让犯人躺着审问?哟,还是个姑娘,姿色不错的姑娘。”
再看信王窸窸窣窣在紧腰带,
顿时明白了。
“夫人这么快就回来啦,我还准备亲自去接呢。”
王妃奚落道:
“臣妾若是再晚一步回来,怎能看到王爷的好戏呢?
几日不见,王爷的品味越来越差,是不是只要是个女人,
您都有兴致?”
“夫人误会了,这个犯人极其重要,可死活就是不肯开口,我正准备给她上刑呢。”
信王讪讪说道,急忙给阿忠使眼色,将幼蓉扶起来继续绑着。
王妃憋了一肚子火,
刚才从下人口中得知,宝贝儿子还没回来,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,而信王却要给女犯人上肉刑,愤怒和鄙夷充斥全身。
“武儿呢?”
“夫人莫急,我已经安排人手,相信很快就有消息。”
“很快?都十多天了,武儿生死不明,你还有心情在这搞女人,狼心狗肺的东西!”
王妃不仅破口大骂,
还朝他脸上扇了一巴掌。
信王猝不及防,眼前直冒金星,王妃脾气确实火爆,但对他也仅限于动口,这回竟然当着旁人的面扇他嘴巴。
自己一家之主的面子,
还朝哪里搁?
再加上被王妃坏了好事,腹部火辣辣的憋得慌,反手以巴掌回敬,将王妃打翻在地。
阿忠想拦也没拦住,
这个时候得罪王妃,就是得罪了王妃背后的强大力量,绝对是愚不可及。
“熊豹,你敢打我,老娘跟你拼了!”
王妃爬起身,张牙舞爪冲信王的脸疯狂抓挠,看样子是要破他的相。
信王见阿忠拼命咳嗽示意,方才回过神。
雌老虎惹不起!
他慌忙绕圈子跑,
王妃穷追不舍,老鹰捉小鸡般撵过去,
边追边骂:
“当初你熊家低三下四把老娘娶过来,你爹都不敢动我一根手指头,今日不叫你尝尝老娘的厉害,老娘就不是西秦的公主!”
王妃的确很辣,对武帝竟然以你爹相称,
信王却不敢辩驳,懊悔自己捅了个马蜂窝。
刚才要是低头认错,忍下那个巴掌该有多好。
“王妃息怒,王妃息怒!”
阿忠犹豫半天,不得已挺身上前,横在二人中间,结果脸上被抓破一块皮,指甲嵌入肉里,还带出块肉。
阿忠舍肉饲虎,
终于掩护主子逃出了地牢。
“来呀,把这丫头带上马车,出发!”
阿忠吩咐家丁,准备亲自赶往妙峰山,王妃的怒火不能平息,不知道要折腾多久,信王肯定去不成了。
……
“魏大哥?魏大哥你在哪儿?我怎么找不到你?”
日上三竿,
时三从酒醉中醒来,口干欲裂,脑仁子生疼生疼,平生头回饮了那么多的酒,起来狂饮几大口冷水,又一屁股坐在床上。
昨夜他做了个奇怪的梦,
梦中,
他和南云秋爬山,爬到山顶时,南云秋突然不见踪影,他满山头的寻找,拼命的喊叫,却无人回答。
擦擦额头的汗,身上也湿漉漉的,宿醉犹在,
他又躺了下来。
忽然觉得,
枕头比往常高出一些,睡得很不舒服,便掀起枕头,蓦然发现下面有只牛皮信封,拎起来沉甸甸的,里面也鼓囊囊的。
什么东西,哪来的?
他从未见过,连忙拆开,看到里面装了十几根金条,还有张厚厚的纸头,很陈旧,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字,盖着印戳,
而金条下面,
还压了一张字条:
时三兄弟,我走了,或许永远也不会再回来。
我的房契留给你,你明天就搬到院子里住吧,或者卖掉它也可以,这笔钱应该能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。
不要再出去乞讨了,
我不愿你吃苦,往后多加珍重,照顾好自己,若有来生,咱们还做好兄弟。
对了,有件事我瞒你很久,实在对不住。
我不姓魏,我姓南!
“姓南?”
时三喃喃自语,瞬间明白了,
魏大哥就是云秋哥,
云秋哥就是魏大哥!
顿时,眼泪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下,哭得彻天的响。
难怪昨晚上魏大哥说,今天一觉醒来他就能见到云秋哥,
原来他自己就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