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0章 晚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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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姆斯挂断电话,把手机揣回内袋。雨下得更密了,风斜着刮过来,雨点打在他侧脸上,冰凉。他抹了把脸,水顺着手腕流进袖口。
他走下白厅门口的台阶,皮鞋踩在水洼里,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脚。他没停,穿过湿漉漉的街道,朝对面路边那辆黑色奥迪走过去。
车是老款A6,黑色,漆面有些地方已经哑了,轮拱附近有几道细长的划痕,像是被树枝刮的。
他走到车头右侧,蹲下,手伸进前轮挡泥板内侧。指尖摸到那块凸起的胶带,用力一扯,钥匙掉进手心。塑料钥匙柄,边缘有点毛糙。
这车是备用的,他那辆阿斯顿马丁太显眼,开出去等于在脑门上贴“快来盯我”的标签。奥迪挺好,满街都是,不惹眼。
他拉开车门坐进去。车里一股旧皮革和空调清洁剂混在一起的味道,座椅很硬,坐下去的时候皮面嘎吱响了一声。他关上门,雨声被隔在外面,车里一下子静了,静得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。
他没急着打火,手搭在方向盘上,手指收紧,又慢慢松开。方向盘是真皮的,用久了有点滑。
老朋友。
麦考夫那句话又冒出来,在他脑子里转。
谁会去那种地方?那种月圆之夜聚在别人庄园里,拿活人当靶子打着玩的疯子派对?他认识的人里,谁会跟这种事沾边?
他脑子里突然蹦出个名字。
夜枭。
詹姆斯皱了皱眉。不对,不可能。
夜枭不该在这里,他应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,接他的活儿,杀他的人,过他的日子。而且他才和自己说要离开伦敦,不可能又参与到这种破事里面去。
而且张杰不是那种人,他是杀手,他杀人,但他杀该杀的人,至少詹姆斯是这么觉得。
可麦考夫不会说废话。那老家伙每个字都算过,每句话都藏着钩子。他说“老朋友”,那就真有个“老朋友”在那儿,不是胡诌。
詹姆斯摇摇头,把这个念头甩出去。想这些没用。现在要紧的是辛克斯,是那个庄园,是怎么混进去。
至于老朋友……真碰上了再说。
他拧动钥匙,引擎吭哧了两声才打着火,他挂上d挡,松手刹,轻踩油门。车头灯亮起,黄光刺破雨幕,能看见雨丝在光柱里斜着飞。
车汇入车流。雨刷左右摆动,刮开雨水,视野清亮一秒,马上又被新的雨水糊住。街灯的光晕在水里化开,一团一团的。
詹姆斯盯着前车的尾灯,脑子里开始过计划。
詹姆斯盯着前方,手稳稳地握着方向盘。
脑子里快速过着计划。先去安全屋,换装备,拿证件,然后联系m,拿到辛克斯的详细资料。资料越详细越好,常去的餐厅,喜欢的酒,睡过哪些女人,有过什么病,什么都行。
然后……然后就去西郊看看。看看那群有钱的王八蛋到底在玩什么。
他踩深了点油门,引擎声音沉下去,车速提起来。雨点砸在车顶上,噼里啪啦,像有人在上面撒石子。
老朋友。
他舔了舔嘴唇。真要碰上,那乐子就大了。
伦敦在下雨,可张杰这边天气不错。
天快黑了,西边的云被落日余晖烧成暗红色,边缘镶着金边。树林里的光线暗得很快,影子拉得很长,重重叠叠的。
与此同时,张杰蹲在一丛灌木后面,眼睛盯着腕表屏幕。上面那个绿色光点还在闪,距离他大概四百米,停着没动。
他打算摸过去。
刚起身,光点突然开始移动。不是慢走,是快速移动,朝同一个方向。
紧接着,他腰侧别着的对讲机响了。声音被他调得很低,贴着耳朵才能听见。
“好了,各位先生们,”对讲机里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,带着点笑意,慢条斯理的,“接下来该来享受你们的晚餐了。我们在集合点见。”
嚓嚓几声杂音,信号断了。
张杰咧了咧嘴,没出声,聚餐?
挺好。省得他一个个找。
他重新蹲下,背靠树干,看着腕表屏幕。光点开始汇聚,朝同一个方向移动,速度不慢。只有三四个光点原地不动,除了他已经干掉的那几个,还有几个没挪窝。
他数了数,移动的光点有七个。
七个,加上那个说话的,八个。一桌正好。
张杰靠在一处比较隐蔽的角落里休息一下,让他们先出发,自己在跟上去。
等了大概半小时,张杰看了一眼手表之后,便朝着那个方向走去。
一个小时后,天色已经暗下来了,张杰也来到了一处山坡。从这里往下看去的不远处就是一栋木屋,看样子就是他们的集合点了。
他把腕表从手腕上摘下来,挂在旁边一根低矮的树枝上,屏幕的绿光在树叶缝隙里一闪一闪。
然后他转身,朝光点移动的反方向绕过去。脚步很轻,踩在厚厚的腐叶上,只有很轻微的沙沙声。
走了大概半小时,前面树林稀疏起来。他伏低身子,手脚并用爬上一处小坡,坡顶有块裸露的岩石,上面长着苔藓。
他趴在岩石后面,慢慢探出头。
下面是个山谷,谷底有片空地,空地中间立着一栋木屋。说是木屋,其实不小,两层,带个挺宽的露台。屋顶铺着深色的木板,烟囱里冒着烟,灰白色的,在渐暗的天色里看得很清楚。
木屋周围亮着灯,不是电灯,是挂在屋檐下的煤油灯,黄光一团一团的,在风里晃。
张杰从肩上卸下枪包,拉开拉链,取出雷明顿700。枪托抵在肩窝,右眼贴上瞄准镜。
视野里,木屋的轮廓清晰起来。
确实是全木结构,原木垒的墙,接缝处用灰泥填着。窗户不少,一楼有六扇,二楼有四扇,都亮着灯。透过窗户能看见里面有人影晃动。
他把十字线移到木屋正门。门开着,能看到里面是个大厅,摆着张长条木桌,桌边已经坐了几个人。
一个,两个,三个……他慢慢数。七个。加上刚从门口进来的那个,八个。齐了。
十字线在那些人脸上扫过。大部分不认识,但有张脸他记得,就是站在台上说话那个,穿西装打领带,笑得挺斯文。
现在那家伙坐在长桌主位,手里端着杯酒,正说着什么。嘴在动,表情挺放松,边说边笑。桌上摆着吃的,看不清是什么,但能看见银餐具反光。
张杰把十字线稳稳压在那人眉心。
距离五百二十三米。风速大约每秒三米,从右往左吹。湿度不低,但影响不大。他屏住呼吸,感受着心跳。一下,两下。
十字线随着呼吸微微晃动,幅度很小,控制在半个头以内。
那人举起酒杯,像是要敬酒。嘴还动着,在说话。
张杰食指搭上扳机,扳机很轻,大概两磅的力度。
那人嘴唇张开,像是要喊什么。
“晚安。”张杰低声说,声音只有自己能听见。
食指扣下第二道火。
扳机行程走到底,撞针击发。
詹姆斯挂断电话,把手机揣回内袋。雨下得更密了,风斜着刮过来,雨点打在他侧脸上,冰凉。他抹了把脸,水顺着手腕流进袖口。
他走下白厅门口的台阶,皮鞋踩在水洼里,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脚。他没停,穿过湿漉漉的街道,朝对面路边那辆黑色奥迪走过去。
车是老款A6,黑色,漆面有些地方已经哑了,轮拱附近有几道细长的划痕,像是被树枝刮的。
他走到车头右侧,蹲下,手伸进前轮挡泥板内侧。指尖摸到那块凸起的胶带,用力一扯,钥匙掉进手心。塑料钥匙柄,边缘有点毛糙。
这车是备用的,他那辆阿斯顿马丁太显眼,开出去等于在脑门上贴“快来盯我”的标签。奥迪挺好,满街都是,不惹眼。
他拉开车门坐进去。车里一股旧皮革和空调清洁剂混在一起的味道,座椅很硬,坐下去的时候皮面嘎吱响了一声。他关上门,雨声被隔在外面,车里一下子静了,静得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。
他没急着打火,手搭在方向盘上,手指收紧,又慢慢松开。方向盘是真皮的,用久了有点滑。
老朋友。
麦考夫那句话又冒出来,在他脑子里转。
谁会去那种地方?那种月圆之夜聚在别人庄园里,拿活人当靶子打着玩的疯子派对?他认识的人里,谁会跟这种事沾边?
他脑子里突然蹦出个名字。
夜枭。
詹姆斯皱了皱眉。不对,不可能。
夜枭不该在这里,他应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,接他的活儿,杀他的人,过他的日子。而且他才和自己说要离开伦敦,不可能又参与到这种破事里面去。
而且张杰不是那种人,他是杀手,他杀人,但他杀该杀的人,至少詹姆斯是这么觉得。
可麦考夫不会说废话。那老家伙每个字都算过,每句话都藏着钩子。他说“老朋友”,那就真有个“老朋友”在那儿,不是胡诌。
詹姆斯摇摇头,把这个念头甩出去。想这些没用。现在要紧的是辛克斯,是那个庄园,是怎么混进去。
至于老朋友……真碰上了再说。
他拧动钥匙,引擎吭哧了两声才打着火,他挂上d挡,松手刹,轻踩油门。车头灯亮起,黄光刺破雨幕,能看见雨丝在光柱里斜着飞。
车汇入车流。雨刷左右摆动,刮开雨水,视野清亮一秒,马上又被新的雨水糊住。街灯的光晕在水里化开,一团一团的。
詹姆斯盯着前车的尾灯,脑子里开始过计划。
詹姆斯盯着前方,手稳稳地握着方向盘。
脑子里快速过着计划。先去安全屋,换装备,拿证件,然后联系m,拿到辛克斯的详细资料。资料越详细越好,常去的餐厅,喜欢的酒,睡过哪些女人,有过什么病,什么都行。
然后……然后就去西郊看看。看看那群有钱的王八蛋到底在玩什么。
他踩深了点油门,引擎声音沉下去,车速提起来。雨点砸在车顶上,噼里啪啦,像有人在上面撒石子。
老朋友。
他舔了舔嘴唇。真要碰上,那乐子就大了。
伦敦在下雨,可张杰这边天气不错。
天快黑了,西边的云被落日余晖烧成暗红色,边缘镶着金边。树林里的光线暗得很快,影子拉得很长,重重叠叠的。
与此同时,张杰蹲在一丛灌木后面,眼睛盯着腕表屏幕。上面那个绿色光点还在闪,距离他大概四百米,停着没动。
他打算摸过去。
刚起身,光点突然开始移动。不是慢走,是快速移动,朝同一个方向。
紧接着,他腰侧别着的对讲机响了。声音被他调得很低,贴着耳朵才能听见。
“好了,各位先生们,”对讲机里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,带着点笑意,慢条斯理的,“接下来该来享受你们的晚餐了。我们在集合点见。”
嚓嚓几声杂音,信号断了。
张杰咧了咧嘴,没出声,聚餐?
挺好。省得他一个个找。
他重新蹲下,背靠树干,看着腕表屏幕。光点开始汇聚,朝同一个方向移动,速度不慢。只有三四个光点原地不动,除了他已经干掉的那几个,还有几个没挪窝。
他数了数,移动的光点有七个。
七个,加上那个说话的,八个。一桌正好。
张杰靠在一处比较隐蔽的角落里休息一下,让他们先出发,自己在跟上去。
等了大概半小时,张杰看了一眼手表之后,便朝着那个方向走去。
一个小时后,天色已经暗下来了,张杰也来到了一处山坡。从这里往下看去的不远处就是一栋木屋,看样子就是他们的集合点了。
他把腕表从手腕上摘下来,挂在旁边一根低矮的树枝上,屏幕的绿光在树叶缝隙里一闪一闪。
然后他转身,朝光点移动的反方向绕过去。脚步很轻,踩在厚厚的腐叶上,只有很轻微的沙沙声。
走了大概半小时,前面树林稀疏起来。他伏低身子,手脚并用爬上一处小坡,坡顶有块裸露的岩石,上面长着苔藓。
他趴在岩石后面,慢慢探出头。
下面是个山谷,谷底有片空地,空地中间立着一栋木屋。说是木屋,其实不小,两层,带个挺宽的露台。屋顶铺着深色的木板,烟囱里冒着烟,灰白色的,在渐暗的天色里看得很清楚。
木屋周围亮着灯,不是电灯,是挂在屋檐下的煤油灯,黄光一团一团的,在风里晃。
张杰从肩上卸下枪包,拉开拉链,取出雷明顿700。枪托抵在肩窝,右眼贴上瞄准镜。
视野里,木屋的轮廓清晰起来。
确实是全木结构,原木垒的墙,接缝处用灰泥填着。窗户不少,一楼有六扇,二楼有四扇,都亮着灯。透过窗户能看见里面有人影晃动。
他把十字线移到木屋正门。门开着,能看到里面是个大厅,摆着张长条木桌,桌边已经坐了几个人。
一个,两个,三个……他慢慢数。七个。加上刚从门口进来的那个,八个。齐了。
十字线在那些人脸上扫过。大部分不认识,但有张脸他记得,就是站在台上说话那个,穿西装打领带,笑得挺斯文。
现在那家伙坐在长桌主位,手里端着杯酒,正说着什么。嘴在动,表情挺放松,边说边笑。桌上摆着吃的,看不清是什么,但能看见银餐具反光。
张杰把十字线稳稳压在那人眉心。
距离五百二十三米。风速大约每秒三米,从右往左吹。湿度不低,但影响不大。他屏住呼吸,感受着心跳。一下,两下。
十字线随着呼吸微微晃动,幅度很小,控制在半个头以内。
那人举起酒杯,像是要敬酒。嘴还动着,在说话。
张杰食指搭上扳机,扳机很轻,大概两磅的力度。
那人嘴唇张开,像是要喊什么。
“晚安。”张杰低声说,声音只有自己能听见。
食指扣下第二道火。
扳机行程走到底,撞针击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