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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越升越高,露水早就被蒸发。
汗珠顺着鬓角往下淌,云峰狠狠朝着下巴摸了一把,甩了甩手里的汗。
云峰与林婉两人,干一会,就会坐在田埂上喝口水休息一会。
阿笙抱着陶瓷罐,歪着脑袋问:“哥哥,你以前种过地吗?”
“没有,但是下过地,以前除了下地,就是读书。”
“那哥哥,你怎么会种地的。”
云峰笑了,从她手里接过陶瓷碗,仰头喝了一口,:“我虽然没怎么种过地,但是我也是百姓,而且书上有写“民生在勤,勤则不匮”意思只要肯下力气,就不会缺吃少穿。”
阿笙似懂非懂地,点了点头,又把那两句话在心里默念了一遍,然后攥紧拳头:“那我也要跟哥哥学习,帮哥哥多种粮食。”
云峰伸手揉了揉她的头,“好,哥哥教你。”
中午收工两人坐在草屋前,一棵歪脖子树下,吃着午饭。
云峰从厨房,其实从空间里拿出米饭和一小碗红烧肉。
菜朝桌子上一摆,阿笙的眼睛瞬间亮了。
她扒了一口饭,夹着一块肉塞进嘴里,腮帮子鼓鼓的,嘴角沾了一点汤汁。
云峰笑着递给她一个手绢,示意她先擦掉嘴角的汤汁,嗔怪道: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
阿笙不好意思地抿嘴笑了,“哥哥,做的饭,真好吃。”
吃过午饭,休息了一会,继续接着干。
太阳慢慢西斜,把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。
等最后一片杂草,被连根刨了出来,丢到一边。
夕阳已经烧红了半边天,落在人身上,让人感觉暖暖的。
冬日里开荒,实在太慢了,五亩地,云峰用了整整两天。
云峰直起腰,看着脚下那片翻过的新土,黑油油地上,落日余晖,心里充满了踏实。
“明天再继续。”
阿笙蹲在田边,小脸塞得红扑扑,衣裳后背已经被汗水湿了一大片。
可她的笑比昨天更加开心信息,“哥哥,我觉得这真好,没人坏人,没有打仗,就咱俩。”
云峰心中一动。
是啊,这里是世外桃源,远离世间纷争。
可云峰心里清楚,这只是暂时的,外面的乱世不会因为,这片山谷的安宁,停下脚步。
战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烧到这里,他必须要尽快变强。
晚饭后,云峰点上油灯读书,阿笙趴在旁边翻开云峰准备的那本《千字文》。
林婉认字并不多,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念,遇到不认识的字,就会问云峰。
“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.....”
稚嫩的童声在小小的木屋里回荡,软软的,糯糯的,就像春天的杜鹃鸣叫,屋内缭绕。
夜深了,阿笙念着念着声音就小了。
脑袋一点一点地往下栽。
云峰轻轻合上书,把她抱到床上,拉过被子盖好。
他回到窗前,推开一条缝,让月光照进来,把整间屋子照得蒙了一层寒霜。
远处的山峰,黑黝黝的轮廓在夜色里,零碎的几颗星星,挂在天空,冷清又宁静。
冬日里,不能种地,云峰开始琢磨着,做点别的。
云峰想到了酿酒。
空间里有上好的高粱和小麦,还有现代的酿酒工艺。
在这个时代,好酒比粮食还要金贵。
一坛好酒,足够一个普通的书生,买一副上好的笔墨。
而且酒槽还能喂猪,猪粪能填肥肥田,一环接一环,没有一个能浪费。
云峰说干就干,第二日一早,云峰便早早起来忙活起来。
他先上山砍了一些竹子,去河边挖了黏土。
在木屋旁边搭起一个小小灶台,开始尝试酿,第一坛酒。
阿笙太小,帮不上什么忙,就蹲在旁边,帮忙烧烧火,递递水。
可她那份认真劲,像在做一件天大的事。
三日后,酒缸封口的泥土,还没干透,酒香就已经已经从缝隙里,丝丝缕缕钻了出来。
云峰揭开盖子,一股股浓郁醇厚的香气,猛地扑出来,满屋子都是。
酒液清亮透彻,舀一小杯入口,甘醇绵柔,回味悠长。
阿笙凑过来,鼻子一扇一扇地,“这是什么味道。”
云峰倒了一小杯,递到她的小鼻子前,“酒,你闻闻就行了,你年纪还小,还不能喝。”
阿笙凑上去嗅了嗅,皱了皱小鼻子,“哥,闻上去,怎么这么辣。””
云峰笑了,“等你长大了,喝习惯了,就知道酒的美妙了。”
云峰把酒分装到几个陶瓷罐里,用封蜡封好口子。
接下就是想办法卖出去,可是他自己不能前去镇上,他作为一个流浪,没有户籍,来历不明的书生,带着好酒去卖,实在太扎眼了。
云峰想到,前两天,他来到这里,碰到的猎户,王铁柱。
那人一看就老实木讷之人。
云峰来到山脚下,等着那名猎户。
等了差不多,两个时辰, 才等到王大山进山打猎,“王大哥,留步。”
云峰说着拦住王大少,从背篓里掏出一个小陶罐,揭开盖子。
酒香就像开了闸一样四处蔓延开来,王大山打了半辈子猎,有钱全都用来买酒了,自认为喝了不少酒,可是这股香味一出来,他手里的野兔差点没拿稳。
王大山凑过来,嗅了嗅鼻子,眼睛都亮了,“这,这是什么酒。”
云峰微微一笑,“王大哥见效了,这些酒是自家酿的,我想请王大哥帮忙,带去镇上酒铺问问价,利润五五分,如何。”
王大山不敢置信,看向云峰,立马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。
第二天,两人按照约定地方相见,怀里揣着一把银锭子,笑的合不拢嘴,“顾先生,你这酒是好酒,酒铺掌柜的说了,有多少要多少,一坛给这个数。”王大少伸出三根手指。
云峰心里有底了。
有了这条线,以后的钱就不用愁了。
有了钱就不用愁了,就能买更多的东西。
晚上,云峰在油灯下铺开一张纸,沾满了笔墨,写下三个字《劝学论》。
云峰写这个,是为了给阿笙写的启蒙文章。
他写的很慢,一字一句地斟酌,偶尔停下来想一想,在接着写。
阿笙趴在桌上,下巴搁在手背上,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云峰写的哪些字,好奇地问道:“哥哥,你写的什么啊!”
云峰头也没抬,“一篇文章,教人读书的道理。”
“那我能读吗?”
云峰把笔递给阿笙,“当然能了,你先学会认字,认全了,哥哥在教你写。”
阿笙接过笔,小手握得紧紧地。
按照云峰教的,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着字,歪歪扭扭的,但一笔一划,都写的极其认真。
太阳越升越高,露水早就被蒸发。
汗珠顺着鬓角往下淌,云峰狠狠朝着下巴摸了一把,甩了甩手里的汗。
云峰与林婉两人,干一会,就会坐在田埂上喝口水休息一会。
阿笙抱着陶瓷罐,歪着脑袋问:“哥哥,你以前种过地吗?”
“没有,但是下过地,以前除了下地,就是读书。”
“那哥哥,你怎么会种地的。”
云峰笑了,从她手里接过陶瓷碗,仰头喝了一口,:“我虽然没怎么种过地,但是我也是百姓,而且书上有写“民生在勤,勤则不匮”意思只要肯下力气,就不会缺吃少穿。”
阿笙似懂非懂地,点了点头,又把那两句话在心里默念了一遍,然后攥紧拳头:“那我也要跟哥哥学习,帮哥哥多种粮食。”
云峰伸手揉了揉她的头,“好,哥哥教你。”
中午收工两人坐在草屋前,一棵歪脖子树下,吃着午饭。
云峰从厨房,其实从空间里拿出米饭和一小碗红烧肉。
菜朝桌子上一摆,阿笙的眼睛瞬间亮了。
她扒了一口饭,夹着一块肉塞进嘴里,腮帮子鼓鼓的,嘴角沾了一点汤汁。
云峰笑着递给她一个手绢,示意她先擦掉嘴角的汤汁,嗔怪道: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
阿笙不好意思地抿嘴笑了,“哥哥,做的饭,真好吃。”
吃过午饭,休息了一会,继续接着干。
太阳慢慢西斜,把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。
等最后一片杂草,被连根刨了出来,丢到一边。
夕阳已经烧红了半边天,落在人身上,让人感觉暖暖的。
冬日里开荒,实在太慢了,五亩地,云峰用了整整两天。
云峰直起腰,看着脚下那片翻过的新土,黑油油地上,落日余晖,心里充满了踏实。
“明天再继续。”
阿笙蹲在田边,小脸塞得红扑扑,衣裳后背已经被汗水湿了一大片。
可她的笑比昨天更加开心信息,“哥哥,我觉得这真好,没人坏人,没有打仗,就咱俩。”
云峰心中一动。
是啊,这里是世外桃源,远离世间纷争。
可云峰心里清楚,这只是暂时的,外面的乱世不会因为,这片山谷的安宁,停下脚步。
战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烧到这里,他必须要尽快变强。
晚饭后,云峰点上油灯读书,阿笙趴在旁边翻开云峰准备的那本《千字文》。
林婉认字并不多,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念,遇到不认识的字,就会问云峰。
“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.....”
稚嫩的童声在小小的木屋里回荡,软软的,糯糯的,就像春天的杜鹃鸣叫,屋内缭绕。
夜深了,阿笙念着念着声音就小了。
脑袋一点一点地往下栽。
云峰轻轻合上书,把她抱到床上,拉过被子盖好。
他回到窗前,推开一条缝,让月光照进来,把整间屋子照得蒙了一层寒霜。
远处的山峰,黑黝黝的轮廓在夜色里,零碎的几颗星星,挂在天空,冷清又宁静。
冬日里,不能种地,云峰开始琢磨着,做点别的。
云峰想到了酿酒。
空间里有上好的高粱和小麦,还有现代的酿酒工艺。
在这个时代,好酒比粮食还要金贵。
一坛好酒,足够一个普通的书生,买一副上好的笔墨。
而且酒槽还能喂猪,猪粪能填肥肥田,一环接一环,没有一个能浪费。
云峰说干就干,第二日一早,云峰便早早起来忙活起来。
他先上山砍了一些竹子,去河边挖了黏土。
在木屋旁边搭起一个小小灶台,开始尝试酿,第一坛酒。
阿笙太小,帮不上什么忙,就蹲在旁边,帮忙烧烧火,递递水。
可她那份认真劲,像在做一件天大的事。
三日后,酒缸封口的泥土,还没干透,酒香就已经已经从缝隙里,丝丝缕缕钻了出来。
云峰揭开盖子,一股股浓郁醇厚的香气,猛地扑出来,满屋子都是。
酒液清亮透彻,舀一小杯入口,甘醇绵柔,回味悠长。
阿笙凑过来,鼻子一扇一扇地,“这是什么味道。”
云峰倒了一小杯,递到她的小鼻子前,“酒,你闻闻就行了,你年纪还小,还不能喝。”
阿笙凑上去嗅了嗅,皱了皱小鼻子,“哥,闻上去,怎么这么辣。””
云峰笑了,“等你长大了,喝习惯了,就知道酒的美妙了。”
云峰把酒分装到几个陶瓷罐里,用封蜡封好口子。
接下就是想办法卖出去,可是他自己不能前去镇上,他作为一个流浪,没有户籍,来历不明的书生,带着好酒去卖,实在太扎眼了。
云峰想到,前两天,他来到这里,碰到的猎户,王铁柱。
那人一看就老实木讷之人。
云峰来到山脚下,等着那名猎户。
等了差不多,两个时辰, 才等到王大山进山打猎,“王大哥,留步。”
云峰说着拦住王大少,从背篓里掏出一个小陶罐,揭开盖子。
酒香就像开了闸一样四处蔓延开来,王大山打了半辈子猎,有钱全都用来买酒了,自认为喝了不少酒,可是这股香味一出来,他手里的野兔差点没拿稳。
王大山凑过来,嗅了嗅鼻子,眼睛都亮了,“这,这是什么酒。”
云峰微微一笑,“王大哥见效了,这些酒是自家酿的,我想请王大哥帮忙,带去镇上酒铺问问价,利润五五分,如何。”
王大山不敢置信,看向云峰,立马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。
第二天,两人按照约定地方相见,怀里揣着一把银锭子,笑的合不拢嘴,“顾先生,你这酒是好酒,酒铺掌柜的说了,有多少要多少,一坛给这个数。”王大少伸出三根手指。
云峰心里有底了。
有了这条线,以后的钱就不用愁了。
有了钱就不用愁了,就能买更多的东西。
晚上,云峰在油灯下铺开一张纸,沾满了笔墨,写下三个字《劝学论》。
云峰写这个,是为了给阿笙写的启蒙文章。
他写的很慢,一字一句地斟酌,偶尔停下来想一想,在接着写。
阿笙趴在桌上,下巴搁在手背上,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云峰写的哪些字,好奇地问道:“哥哥,你写的什么啊!”
云峰头也没抬,“一篇文章,教人读书的道理。”
“那我能读吗?”
云峰把笔递给阿笙,“当然能了,你先学会认字,认全了,哥哥在教你写。”
阿笙接过笔,小手握得紧紧地。
按照云峰教的,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着字,歪歪扭扭的,但一笔一划,都写的极其认真。